关于办理2021年10月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登记、生育待遇申请的通知
发布人:王凤梅  发布时间:2021-10-08   动态浏览次数:73

我校参保女教职工及参保男教职工家属符合以下情况,请携带附件相关表格送至校医院206室填写,本月办理时间为10月11日-15日。请我校参保女教职工及参保男教职工家属根据情况安排申请时间。联系人:吕老师,电话:2871126。

一、 办理生育保险生育登记申请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. 生育保险女职工怀孕登记申报材料:

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、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请使用A4纸,下同)。

2.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登记申报需提供:

申报人员为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,除提供以上材料外,还需提供:⑴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⑵、女方配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,;⑶、配偶未就业证明材料:①户籍和居住地均在本市的,不需提供未就业证明,由经办机构直接查询参保信息记录进行确认;②户籍或居住地其中之一不在本市的,以及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市的,需提供近期外地未参保信息证明(户籍和居住地属同一地的,仅需提供一份);

3. 女方在本地生产住院前,请先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,出院后系统直接结算报销。

二、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参保女职工芜湖市内生育,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无需办理。本地刷社保卡不成功或参保男职工配偶、芜湖市外生育的参保女职工需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手续。

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(一式二份)、发票原件、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、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
2、办理人流、引产和计生待遇申请手续需提供下列材料:

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(一式二份)、发票原件、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病历原件及复印件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.xls

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.xls

后勤保障处

2021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