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魏倩  发布时间:2024-01-09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17

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《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防发[2023]5号)要求,现就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

全球新冠疫情仍在流行,病毒还在不断变异。当前我国新冠疫情保持低水平波浪式流行态式,但冬春季存在疫情反弹的风险。全国流感疫情仍在高位流行,部分地区肺痰支原体感染、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呈波动变化。节假期临近,春运即将开始,人员流动将大幅上升,群众探亲访友、旅游、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将明显增加,可能进一步加大疫情传播风险,防控任务艰巨复杂。广大师生要高度重视冬春季、特别是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,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,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,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确保健康平安过节。

二、加强宣传教育

各学院、各部门要持续做好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,充分利用会议、各类媒体开展新冠及其他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,引导师生员工保持科学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咳嗽礼仪、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,积极倡导主动接种疫苗。引导假期返乡和旅游师生员工提前了解目的地传染病流行情况,做好出发前、旅途中及到达目的地后的防护准备和防护措施。倡导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避免参加集体活动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。

三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

各学院、各部门应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,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。要派专人负责,加强师生员工人文关怀和健康监测,落实疫情报告制度;教育师生员工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,出现发热、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,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平安过节。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(校医院)要加强与属地卫健委、疾控等部门联系,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做好信息收集统计报告工作。

 

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