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教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通知
发布人:魏倩  发布时间:2026-03-27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芜湖市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政策,我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已全面优化简化。为方便我校教职工办理相关业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生育保险待遇实行免申即享,教职工就医时持本人医保卡可直接结算,无需单独申领生育保险待遇。

2.即日起,无需再到校医院办理相关盖章手续。

3.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线下办理,可自行前往芜湖市医保服务窗口,具体信息如下:

地址:芜湖市民服务中心C1座7楼医保服务大厅

电话:0553-3991308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后勤保障处校医院

2026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