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堂基本大伙窗口认定结果公示
发布时间: 2021-04-01 浏览次数: 623

(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)

按照食堂基本大伙窗口的有关规定,经膳食服务中心初审、后勤保障处会同财务处审核,各食堂基本大伙窗口认定结果如下:

一食堂:01------12窗口及17------21窗口

二食堂:03------10窗口

三食堂:01------09窗口

四食堂:01------27窗口

公示时间:2021年4月1日——2021年4月7日

如有异议,可向后勤保障处、财务处或膳食服务中心反映。

后勤保障处办公室:0553-2871270

财务处办公室:0553-2871230

膳食服务中心:0553-2871274

后勤保障处

2021年4月1日